為進一步規范教學管理,建立良好的教學秩序,提高教學服務質量,避免和減少教學事故的發生,嚴肅處理教學事故責任人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教學事故的類別及認定
(一)、教學事故的類別
凡違反學校有關教學管理規定,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,造成一定后果的行為,視為教學事故。
教學事故分為:課堂教學、作業與批改、考試與成績、教學管理、教學保障五大類。
事故按其程度分為:一般教學事故(Ⅱ級)和嚴重教學事故(Ⅰ級)。
(二)、教學事故的認定
Ⅰ級教學事故:
1、教師無故缺課;
2、無故不承擔分配的教學任務;
3、未辦理調(代)課手續,擅自調(代)課;
4、授課中有知識性錯誤,造成不良影響;
5、教學中散布有損學校形象或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言論;
6、無故未按理論課授課計劃完成任務;
7、無故未按實訓計劃完成任務;
8、擅自更改授課計劃或實訓計劃;
9、實訓期間發生學生傷、亡事故;
10、試題泄密;
11、考試監考缺席;
12、考試內容嚴重出錯,致使考試無法進行;
13、故意出具與事實嚴重違背的學籍成績證明;
14、課堂巡視人員缺崗;
15、因排課高度失誤造成班級無教師上課;
16、不經批準,擅自購進并向學生銷售教材或教學資料;
17、不認真填寫預訂教材登記表造成錯訂、漏訂教材者;
18、考試安排出現重大失誤,致使考試無法正常進行;
19、教材及教學用品未及時供應到位;
20、因水電不能正常供應影響教學實施;
21、因準備失誤致使實訓無法按時開出。
II級教學事故
1、上課遲到;
2、提前下課;
3、中途離崗;
4、上課手機發出響聲或接打手機;
5、上課無教案;
6、上課期間吸煙;
7、未按計劃布置作業;
8、未按要求及時批改作業;
9、實訓教師不負責任造成材料浪費、工具、儀器損壞;
10、監考遲到、早退、中途離崗或監考不負責任;
11、批改試卷出錯;
12、成績登錄出現錯誤;
13、過失出具與事實嚴重違背的學籍成績證明;
14、教學管理人員未按時到崗;
15、教務科(系、部)布置工作,不按時或不按要求交資料者;
16、教務科(系、部)辦公室未及時開門;
17、正課期間學生打牌、抽煙、玩MP3、玩手機、睡覺等。
(三)、教學事故的認定程序
1、教學管理人員或課堂巡視人員,發現教學事故后,應及時做出應急處理,同時要報告事故責任人所在的系、部和教務科,并詳細填寫《焦作市技師學院課堂巡視記錄表》和《焦作市技師學院教學事故處理意見表》。每一個教學事故,要填寫一式三份《教學事故處理意見表》,其中系、部保存一份,教務科保存一份、送達責任人一份?!督虒W事故處理意見表》中的責任人,可以是一人或多人,必須填寫具體自然人,不能填寫責任單位或部門。
2、系、部主任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,根據此規定在《教學事故處理意見表》中簽批處理意見,并報教務科備案。
3、教學副校長批準后實施。
4、系、部主任將批準后的《教學事故處理意見表》,送達事故責任人。
二、教學事故的處理辦法及要求
1、不允許任何部門或個人瞞報教學事故。對瞞報者一經查實,輕者進行50—100元的罰款處理。
2、教學事故責任人在接到《教學事故處理意見表》后,必須在2日內寫出書面整改意見,經系、部主任簽閱后交教務科。由系、部主任負責督查責任人進行整改。
3、對于后果比較嚴重的教學事故,由教務科提交校領導研究,給予責任人一定的行政處分,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。
4、凡違反教學管理規定,造成教學事故者,根據教學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數量多少,將不同程度地影響到個人的職稱評審、工資晉升、各類評先、轉正定級等。
5、對教學事故責任人的處罰,參照附表1的標準執行。
三、其它
1、在學校其它教學管理制度中,有與本規定不符的條款項目,以本規定為準。
2、本辦法由教務科負責解釋。
馬上報名
鸭脖娱乐app下载